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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作者:人民法院报 傅召平
江必新在参加浏阳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时强调


 

以“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到湖南检查指导联系点法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参加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党组公正廉洁司法专题民主生活会。江必新强调,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江必新充分肯定了浏阳法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认为这些活动主题鲜明、实践性强、内容丰富、注重实效。他指出,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非常系统、非常深刻的教材,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王胜俊院长的要求,通过学习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我们党9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准确把握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江必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里提出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很有针对性,这“四个危险”在司法领域同样存在。人民法院要对此展开讨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不能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而骄傲自满,不能因为有一些荣誉而自我陶醉,不能因为群众给予积极评价而故步自封,不能因为有耀眼的光环而止步不前。

  江必新要求,人民法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定要与创先争优、“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一定要与解决信念、理念层面的困惑和问题结合起来,一定要与提高司法能力、司法质效结合起来,做到高点定位、争创一流,固本强基、“精耕细作”,汇聚资源、团结奋斗,超越自我、开拓创新。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